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; 庫容1億立方米、裝機容量100MW及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及輔助生產設施的建筑、安裝和基礎工程施工。 工程類容包括:不同類型的大壩、電站廠房、引水和泄水建筑物、通航建筑物、基礎工程、導截流工程、砂石料生產、水輪發電機 組、輸變電工程的建筑安裝; 金屬結構制作安裝; 壓力鋼管、閥門制作安裝; 堤防加高加固、泵站、涵洞、隧道、施工公路、橋梁、河道疏浚、灌溉、排水工程施工。